影片講述了一個真實的故事,1982年6月黎巴嫩戰爭的第一天,四名年輕的以色列士兵獨自駕駛一輛坦克,被要求配合一隊地面士兵作戰。該部隊的第一個任務是進入黎巴嫩平民村莊,清除那些看上去明顯是巴解放組織的恐怖分子。指揮官賈米裡描述特派團的行動要領是要“迅速簡單”,然而隨著士兵進入村莊,看似簡單的任務很快變得復雜,最終變成了一場屠殺噩夢。在特派團出動那一刻起,他們和其他部隊失去聯繫,四名士兵就被帶到了一個死亡陷阱當中。《黎巴嫩》表現了混亂復雜的中東戰爭,這部電影不可避免要涉及到政治問題。但最重要的則是,導演希望通過電影描繪四個二十出頭年輕人的驚醒,他們突然發現自己身處殺害平民的殘酷現實中,殺人成為他們必需做的事情。他們都不是英雄,也沒有人想成為英雄。他們的生存本能和人性價值觀在激烈鬥爭,這是一出毛骨悚然的人間悲劇。